释义 |
华侨结婚男女双方应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而且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无配偶,无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无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