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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释义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未做备案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备案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一、乙方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二、购房合同是不是可以更名?
    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办理备案的想要更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
    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更改户主姓名了。
    三、购房合同原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原件就是依照法律制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根据实际各方需要协商决定份数,一般情况下,买方一本,卖方一本,银行一本,备案机构一本,一般还会多签2-3份备用,多签的合同通常情况下会在开发商处留用。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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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