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市规划局审定认为能够保留的,经罚金后可补办手续。违规建筑罚金,按违规建筑面积或长度计量。属临时性建筑,每平方米罚金二百元永久性建筑,每平方米罚金六百元久性建筑物屋顶违规搭建的每平方米罚金三百元。凡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后的个人违规建房,超出三层以上部分及扩大占地部分,均应拆除,三层以下违规部分每平方米罚金五百元。 逾期交纳罚金者,每天加收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