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暧昧聊天属于出轨的证据吗? |
释义 | 微博微信聊天暧昧法律上算出轨证据,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以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 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 一、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认定了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举证。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电子数据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二、如何通过手机查询出轨的证据? 法律规定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在手机上可以看相册,可能找到作为出轨证据的视听资料,例如照片、视频、录音等,也可以查看电子邮箱、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的电子数据载体。当然,证据应当明确而属实,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妄下论断 三、离婚聊天记录可以成为证据吗 聊天记录在离婚时能当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 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四、家暴录音离婚能作证据吗 家暴录音离婚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是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并且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事实依据。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