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景区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需承担补充责任,并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 在景区摔骨折,景区的管理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摔伤在景区,如何获得合理赔偿? 摔伤在景区后,要获得合理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寻求医疗救治,确保伤势得到妥善处理并留下相关证据。其次,收集证据,包括事发地的照片、监控录像等,以证明景区存在安全隐患。然后,保留相关票据、收据等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接下来,联系景区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并要求索赔表格。填写表格时,详细陈述事发经过和受伤情况。最后,如果景区拒绝赔偿或提出不合理条件,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景区摔伤后,若景区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有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则由该第三人负责侵权责任;若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负补充责任。在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为获得合理赔偿,建议及时就医、保留证据、保存相关票据,并与景区管理部门联系索赔。如遭拒赔或不合理条件,可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个性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