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多大有自主选择权 |
释义 | 爸爸妈妈离婚之后,孩子应该在18周岁,这个时候他才有自主选择权,因为18周岁以后,他已经是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 一、两个人离婚了孩子不想跟女方走户口能不能在原来地方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那么,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我们知道,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变的 一种情况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已经对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这个时候就只需要孩子的父母双方共同去到法院,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获得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律文书就可以了。那第二种情况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对是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时候就需要主张权利的一方单方面去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如果该方能够在诉讼中提出以下的四个理由,那也是可以得到法庭的主张的:那第一个情况就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他身患重疾,或者就是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孩子,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那第二种情况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他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孩子的情况,或者孩子与他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那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变更的。第三种情况是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孩子本人他希望跟随这个提出诉讼的一方来共同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那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得到法庭的支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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