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校招合同签订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并不代表员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工作。如果员工提前离职,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员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强制员工强制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但是并没有规定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工作。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了员工提前离职的违约责任,但是前提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总之,校招合同签三年并不代表员工一定要干三年。如果员工想要提前离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履行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