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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如何申报
释义
    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可以选择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清缴申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具体为: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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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