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一、男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约定由男方偿还的。如果离婚后男方不偿还的,女方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与自己八竿子打不着。 但是,债权人可能起诉夫妻二人,要求还钱。这时,女方就属于举证证明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与自己没有关系,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男方婚前的个人债务、男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赌债。 二、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关于债务的承担条款对内不对外。 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的,离婚后,男方不及时偿还债务时,女方对债权人仍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只不过女方还清债务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