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一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一被害人某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一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如果退一部分钱,可以认定是主动退赃,不影响案件的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一个是看行为,一个是看金额,两者都符合就会在其获得财物时构成诈骗罪的既遂,不会因为事后还钱而不构成诈骗,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金额较小,危害后果轻微的也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