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双方承担着先后履行顺序债务时,先履行方在对方失去履行能力的确凿证据出现后,有权暂停合同履行,直到对方重新具备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为止。 法律分析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当事人互相负有先后履行顺序债务。当先履行方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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