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安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
释义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相互承担债务的情况,并且债务之间有着先后履行的次序。当一方拥有证据证明对方无力或可能无法履行合同时,可以凭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不安抗辩权概念: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具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可能,可以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7: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