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次增持股份之日,增持人必须将增持股份情况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于次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必须载明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案、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和比例等事项,涉及后续增持的,应当载明增持的事项,后续增发股份的实施安排应当同时在公告中披露。实施后续增持方案的,累计增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还必须发布公告。计划期满前,上市公司应当在每次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