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拍卖的抵债房产如何过户 1、拍卖的抵债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 (1)拍卖的抵债房产过户需要买受人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签订拍卖房产转让合同; (2)支付全部价款,提交转让合同、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的判决书等至房产登记机关; (3)当事人自愿履行的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不愿履行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抵债房产需要缴纳什么税 抵债房产需要缴纳的税有: 1、契税; 2、营业税; 3、房产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 6、土地增值税; 7、个人或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