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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切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释义
    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水溃险全部责任外,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切险。
    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一切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货物因战争、罢工、进口关税、交货不到等原因所致的损失,不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以内。投保一切险是投保人因附加险的种类繁多,为避免遗漏,保障货物安全而投保的一种安全性较大的险别。通常是在所发运货物容易发生碰损破碎、受潮受热、雨淋发霉、渗漏短少、串味、沾污以及混杂污染等情况下投保一切险。
    一、一切险索赔对象
    1、向保险公司索赔
    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满足4个条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被保险人必须投保了相关险别;
    (3)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
    (4)在保险的责任期限内。
    2、买方向卖方索赔
    买方向卖方索赔通常是卖方违反贸易合同中的条款。
    3、向承运人索赔
    这种情况下,通常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未按提单记载内容交货或货物发生损坏;
    (2)损坏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3)不属于承运人的免责范围。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按规定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外汇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
    (一)外汇财产保险;
    (二)外汇人身保险;
    (三)外汇再保险;
    (四)法规规定的其他外汇保险业务。
    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境内应以人民币进行保险合同计价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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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