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送女方手机和彩礼离婚要还吗 |
释义 | 婚前送女方的手机以及彩礼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还的,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的,女方是要退还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延伸】 问:婚前送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婚前送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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