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刑二审维持原判一般情况下,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后,死刑立即执行的,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有特殊情况除外。 维持原判是审判机关维护和支持原判决,并确认其法律效力的行为。在中国,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或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死刑二审开庭保障不仅仅是法警的工作,需要刑庭的密切配合。高院的刑事审判庭分刑一、刑二、刑三庭,笔者建议负责刑事审判的各庭之间的庭长,应相互勾通,掌握各庭的开庭时间安排,避免互不了解,各自为战,在接案后按自己的意愿确定开庭日期;这样容易造成开庭时间的安排分布不均,要么在同一时间内几个庭室都有开庭安排,要么全天都无一开庭。押解、值庭、看管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虽然法警的主要工作,但其人员有限;如果各庭之间不顾及这点,随意安排开庭时间,法警是无法为所有的开庭提供庭审保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