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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视权:当事人能否自由查看?
释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父或母可以接子女回家,进行交流、用餐甚至留宿,只要双方同意。如有争议,法院将做出判决。如果父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的探望权和协助义务。
    法律分析
    当事人探视权并不是说只能看看,具体的探视方式和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子女接到家中,吃饭聊天甚至留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探视权是指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当事人探视权:限制与保障
    当事人探视权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否具有自由查看的权利。这一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和保障。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的探视权受到法律和法规的限制,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秩序。例如,在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或调查需要保密的情况下,探视权可能会受到限制。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当事人在合法、公正的范围内行使探视权。这些保障措施包括律师的陪同、探视时间和地点的合理安排等。综上所述,当事人的探视权既受到限制,又得到一定的保障,以平衡司法公正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
    结语
    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合法权利,其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通过协议行使探视权,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判决。然而,如果探视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有权中止探视,待事由消失后恢复。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的探视权受到限制,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和秩序。综上所述,探视权在平衡司法公正和个人权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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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