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钢板能做伤残鉴定吗 |
释义 | 1.员工身体内有内置物是不影响员工进行伤残鉴定的,而且进行伤残鉴定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要求在两年内进行鉴定。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2.以劳动能力鉴定为例是在两年内必须进行鉴定,而内置物可能是永久性质的,所以有内置物也是可以进行鉴定的。 一、工伤认定后还有区分伤残的时间吗? 在进行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可以去办理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限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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