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两个残疾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残疾人,则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了,可以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