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怎么办 |
释义 | 口头协议如果对方不承认的,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口头协议存在。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口头协议存在的,在法律上视为该协议不存在。 在我国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应用较为广泛。其他形式一般是根据生活惯例或者商业惯例、交易惯例推定出来的双方之间有一种合同关系,可能既无书面的合同,甚至连口头的合同都没有,但是根据交易惯例、商业惯例,双方的行为足以证明双方之间有一种合同关系,这被认为是推定的形式、推定的合同 律师说一句:因此在订立协议时尽量使用书面形式,如果使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当时人要注意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录音录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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