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个打着国家工作人员名义行诈骗之实,应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逾期就会冒出法院、律师发短信,吓唬人,说开庭,犯罪的,都是吓唬人,不理就可以,。真的被起诉到法院,是法院直接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需要当事人签收的,不是对方通知,也不是短信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