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不分红要怎么处理 |
释义 | 公司不分红的,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司分立的时候,股东是谁? 一般就是公司分立之前的股东。公司分立后,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股权变更。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小股东可通过以下方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依法行使知情权;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依法转让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其他。 三、公司股东如何退出 公司股东退出的流程:首先请求公司收购其拥有的股权。当公司的股东要退出时,应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拥有的股权。其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如果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一致,那么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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