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指南 |
释义 | 政府采购方式共有六种,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被视为政府采购的主导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是两种不同的采购方式。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是根据采购对象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从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方式共有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被视为政府采购的主导采购方式。 一、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区别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一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与之相对应的方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二、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公开招标区别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中介代理机构(统称“政府百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的模式。 公开招标则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拓展延伸 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凡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均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上免费登记进入代理机构名录。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均可获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的专家抽取。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法做好信息发布、评审组织等采购工作,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结语 政府采购方式共有六种,其中公开招标被视为政府采购的主导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是两种不同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直接邀请一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而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则是指采购中将货物、工程和服务集中采购或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中介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的方式。最后,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