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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印件为什么不能作为证据
释义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的原因如下: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2、在民事诉讼中提交原件,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复印件要作为证据材料使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须提供原件的佐证材料或原件来源线索,查证属实的。
    2、 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以证明复印件真实有效的。
    3、对方当事人认可复印件证明材料的。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法院对此只是考虑使用,一般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都认可,没有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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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1: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