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法审理案件审理程序改革 |
释义 | 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提审案件需通知下级法院,调取案卷审理;指令再审案件,指令到达即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法院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开始审理,裁判报送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提审案件由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执行;指令再审案件由下级法院作出裁定,进行再审。民事诉讼法未规定适用提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法律分析 最高院提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应通知下级法院,调取案卷进行审理;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指令到达法院之时,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法院接到指令后,再审的审理即应开始,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应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案件,由下级法院作出裁定,进行再审。至于哪些案件适用提审,哪些案件适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未做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拓展延伸 最高法推动司法改革:审理程序迈向更高效公正 最高法推动司法改革,旨在通过对审理程序的改革,使其迈向更高效公正的方向。这一举措的背后,是为了提高司法系统的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审理,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程序的改革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庭审管理、简化流程、优化证据规则等方面的措施。这将有助于减少诉讼周期,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满意度。最高法的积极探索和推动,将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动力,进一步完善司法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 结语 最高法推动司法改革,通过改革审理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改革包括加强庭审管理、简化流程、优化证据规则等。这将减少诉讼周期,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最高法的努力将为法治建设注入新动力,完善司法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16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160;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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