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的户籍属于哪种类型? |
释义 | 户口类型的区别正在逐步消失,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与非农户的区别几乎没有了。在城市间才有一些差异,但在社会保险方面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户口是指住户和人口的总称,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户口簿是一种证明居民身份的特定证件,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分析 户口类型一般情况下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非农业户口里户口类型又分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空挂户口,现在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改革,以后户口就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或者说以后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将没有太大的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户口类型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的户口类型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两种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户口类型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户口类型基本上没有区别。 补充:如果是社保分的话具体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城镇户口、本市农民工、外地农民工、本市农村劳动力五种。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6―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的通知》 抽样总体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必须为抽样单元中的常住人口(具有本地户籍,若无本地户籍则需在本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者)。 ◆在城镇只抽取城镇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在城镇居住的非农业户口者;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抽取,农村人口是指在农村居住的农业户口者。 户口的概念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是一国行政领有井管辖的本国住户和居民,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称为一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户主必须由成年人担任。 户口簿是国家特定的具有证明本户居民身份效力的一种证件,记载住户成员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等内容。户口簿所登记的项目标志着取得国家法律的承认,起着证明公民身份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作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结语 户口类型的划分在计划经济时代主要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地区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户口类型的区别已经不大,基本上没有区别。社会保险方面,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而言,户口类型只与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内则没有太大的区别。户口簿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记录着居民的身份信息,起着证明公民身份的作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并发放户口簿给每户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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