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城市更新拆迁补偿政策 |
释义 |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计算方式包括按市场价格、土地产值和安置补助费等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耕地补偿费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数计算,最高不超过年产值的十五倍。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耕地标准规定。若补偿不能保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总额不得超过年产值的三十倍。特殊情况下,国务院可提高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法律分析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可以按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等。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市场价格;可以按被征用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确定;若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无法维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土地补偿费最高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根据国家发展情况,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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