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河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按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可按半年年度缴费。 具体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2、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