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人员应如何收集证据 |
释义 | 检察人员收集证据,应当遵守的规定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同时可以以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材料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 二、定罪量刑的证据有哪些 定罪量刑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供述,鉴定意见,检验侦查的结果,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种类。并且证据必须要同时满足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这三个基本的要求才会被采用,证据充分,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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