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悬赏广告是不是合同,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悬赏广告的定义、构成要件、特点以及与合同的关系。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方式公开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具有有偿性、行为人具有不特定性、注重结果性等特点。悬赏广告需要相对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并支付悬赏金额作为报酬,才能成立。与合同不同的是,悬赏广告是单方民事行为,需要相对人配合才能成立。 法律分析 一、悬赏广告是不是合同,有什么规定? 悬赏广告也是合同,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方式公开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 二是指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广告方发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基于意思表示,悬赏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悬赏广告是单方民事行为,就像赠与一样,虽然主要是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但是需要相对人配合,完成一定行为,合同才能成立。悬赏广告需要相对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而赠与合同成立需要相对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有3个构成要件: 一是以公开方法对社会上不特定的人或者组织作出意思表示。公开的方法既包括文字广告,也包括图像、声音广告,不仅包括传统的在广告栏、电线杆、公共车辆、广播、电视,而且包括微博、微信群、网络等新媒体。 二是给付数量明确的报酬。实践中经常看到“如有捡到钱包必有重谢”。这是不确定的意思表示,不构成悬赏广告,只是一般广告。悬赏广告必须有明确悬赏金额,如捡到钱包奖励5000元,或者奖励5000元至8000元,有一定范围。 三是必须完成指定行为。如捡到钱包,送到指定地点等。 二、悬赏广告的特点有什么? 悬赏广告具有以下特点: 1、有偿性,所谓悬赏,顾名思义, 就是指用出钱或者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按广告发布人的要求他人完成其指定行为,广告发布人就必须支付约定的报酬,这样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两者间的利益平衡; 2、行为人的不特定性,悬赏广告是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的,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所规定的行为,广告发布人的目的即得以实现,行为人就应该享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 3、注重结果性,广告发布人发出悬赏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结果的实现,至于行为人如何完成该行为,他是不关心的,相反,行为人只要没有完成指定行为,不管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都得不到报酬请求权,广告发布人也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悬赏广告具有有偿性,是指用奖赏的方式公开征求别人的帮助,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事情。悬赏广告的行为人具有不特定性,公开向不特定的人做出悬赏。宣传广告要注重结果性,广告发布人发布宣传广告是为了追求一定的结果。 结语 悬赏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具有有偿性、行为人具有不特定性和注重结果性等特点。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方式公开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需要相对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并支付悬赏金额,才能保证广告者和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二十七条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 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版面、时段、时长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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