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跨国离婚手续的办理1、跨国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二、华侨离婚登记规定其属于涉外婚姻,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如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双方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均为居住国外的华侨,原则上向其居住国的有关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居住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回国定居华侨,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跨国结婚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1、中国公民 ①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的县级或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结婚证明,其中证明包含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等内容2、国外在华公民 ①本人的护照、国际证件以及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②由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在中国公民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身份证件以及入境、居住证件等等。 ③经本国外交部和我们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④外国在华公民若为学生,需在进修生或研究生期间才可与中国公民结婚,除了须持有上述的证件材料以外,还需要持有学校的学业证明。 ⑤若该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由我国领事馆认定的离婚证。 3、外国侨民 ①我国驻该国的使馆或领馆向当事人颁发的护照②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③再婚者还应携带经本国外交部和我们驻外使领馆认证、证明的离婚证。 跨国离婚案怎么审 跨国离婚案的审理方式:若双协议离婚后产生纠纷的,则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 国籍国法律。无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若双方起诉离婚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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