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公司的商标,公司股东是否可以随便使用? |
释义 | 属于公司的商标,公司股东不可以随便使用。 原因如下: 1、商标是属于公司,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不能有一个股东决定; 2、如果确实要使用,需要办理许可使用手续,到商标代理机构就可以办理。如果不经允许就使用,就是侵犯了商标的专有权,可到工商部门举报。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分别如下: 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 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 4、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如下: (一)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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