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如何才算成立 |
释义 | 一、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1、合法的收养关系按照如下方法建立: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收养相关事项; (2)收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3)核准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