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视以下情况而定: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审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进行登记; 4、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1、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书以及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 3、人民法院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明。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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