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小孩户口能迁走吗 |
释义 | 想要转移户籍的当事人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迁证。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同意迁出户籍,会注销户籍并拿到户籍资料,然后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法律分析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拓展延伸 在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迁出小孩户口需要通过法律途径。首先,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迁户口的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户主不同意,公安机关将会通知户主,要求户主提出书面意见。如果户主仍然不同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户主同意迁户口。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如户主无正当理由拒绝迁户口、小孩需要迁户口的原因等。如果法院判决户主同意迁户口,但户主仍然不同意,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总之,通过法律途径迁出小孩户口需要耐心和充分的准备,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结语 户籍迁移需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凭准迁证和相关证件材料回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如果户主不同意迁出小孩户口,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安机关申请迁户口手续,如户主仍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户主同意迁户口,如仍不同意,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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