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公司终止后,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以其名义进行对外民事行为,催收债权,实现企业及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拓展延伸 公司破产后的财务重组与债务清偿方案 公司破产后,财务重组与债务清偿方案是重要的应对措施。财务重组旨在重新组织公司的财务结构,通过减少债务、优化资产配置和改善现金流,恢复公司的经营能力。债务清偿方案涉及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以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常见的债务清偿方案包括债务重组、债务延期、债务减免等。在制定财务重组与债务清偿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结构、经营前景等因素,并与相关利益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最终的方案应能够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护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进入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以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财务重组与债务清偿方案是重要的应对措施,旨在恢复公司的经营能力并减轻债务负担。在制定方案时,需综合考虑资金状况、债务结构等因素,并与利益方充分沟通与协商,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最大化保护各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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