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身份证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市、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预约、邮寄等方式进行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材料要求可以在当地公安机关网站上查询或咨询当地派出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身份证丢失补办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核实户口登记簿,审核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4、支付证书的费用并获得收据; 5、在收到通知或办理身份证后60个工作日内,持收据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综上所述,身份证如果丢失的话,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但必须要到居住地的地方才能进行处理,而且在补办的时候就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