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陪嫁一套房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女方陪嫁的一套房是女方的嫁妆。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来判定: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父母对女儿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二、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非女方家人明确约定这是对女儿的个人赠与,否则一般视为是对夫妻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归谁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是否还可以将嫁妆要回来 陪送时间在登记结婚前,这类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当认定归女方个人所有。陪送时间在登记结婚后,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三、请问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指女方娘家陪送给新娘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性质应认定为赠与行为,所以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