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征税相信很多人都会知道,不管你是处于睡眠岗位或者是没有岗位,只要你的经济收入是合法的,且达到了征税标准都是需要进行缴纳的。企业也不例外,当然企业所得税是一个计算比较复杂的税种,因此会有相应的计算方法。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的(1)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2)按月(季)预缴时: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三、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和周期缴纳时间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进行预缴,可以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补应退税款。缴纳周期按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4、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三条规定: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