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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混同的效力有什么
释义
    合同混同的效力:
    1、由于混合,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之间的关系被绝对消除。消灭的效力不仅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抗辩权,还在于合同债权的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
    2、当债权债务属于一人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涉及第三利益,即合同权利是别人权利的目标时,债权不会因为保护第三方利益而被消灭;
    3、混同也不具有消除债务的效力。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到期前依照背书转让的,即使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属于一人,票据仍然可以流通,因此票据的债务仍然没有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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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