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五岁离婚会判给谁 |
释义 | 一、孩子五岁离婚会判给最适合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经济条件或生活环境方面),具体需视情况而定: 1、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般情况无生育能力且无其他子女或者抚养条件更好的一方会更有利;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证明自己的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等比对方优越; 2、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比对方好; 3、联络孩子的感情,争取孩子的意见。总之,通常在离婚夫妻无法协商一致处理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官判决抚养权归属,往往就是看哪一方的经济条件或生活环境更好,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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