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可以提前收取吗 |
释义 | 因为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过批准还是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也就是说,提前收的物业费不超过6个月的额度,公民还是可以接受的。根据价格法规定物业费是可以提前收取的 一般时候在购房交房后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了,其中有部分物业公司会采取提前收取来要求业主,根据价格法规定物业费是可以提前收取的,但是需要业主自愿接受才行。按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物业费一般可以提前缴纳,但是只是三个月的物业费,并不是一次交一年或是三年这样。 缴纳物业费缴纳需要在房屋建设完成入住使用,并不是在建设期间就缴纳物业费,或是还没有办理入住手续就已经开始缴纳物业费,因为还没有使用,也就是在物业没有提供服务期间不缴纳物业费。 物业费提前缴纳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合法缴纳物业费。业主并没有同意提前缴纳物业费,而是物业公司强制收取,或是以不缴纳物业费,不能办理入住手续为条件的情况,是违法的行为,因为房屋的产权已经是业主所有,物业没有权利限制使用。 物业费征收的理由不合理,或是有强制条件等,可以据缴纳物业费。但是在物业费欠费的情况下,不可以据缴物业费。 物业费可以提前收吗?在合理的情况时,并且业主同意的条件下,可以提前缴纳一定时间内的物业费。但是违规征收并不合法,可以拒缴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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