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如果是诉讼案件,法院会预收诉讼费,最后等判决下来,会在判决书中写明诉讼费的承担方式。如果是执行案件,则当事人不需要预交诉讼费,直接立案即可,执行费法院会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收取。如果由于经济困难不能预交费用的可以办理缓交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