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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该如何卖中药粉末不犯法
释义
    下列情况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1.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2.鲜药榨汁。3.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不在国家制剂管理范围内,不应该受到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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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