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业楼房的外墙产权,属于相应的产权人,也就是说,某产权户在楼层某一个部位的产权房屋,所在的外墙,就是这个产权人的。而另外其它部位的外墙,也就是其他对应产权人所以,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在没有得到产权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侵犯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