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写一份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内容主要为: (1)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5)其他事项。 一、离婚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主要包括的内容: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结婚时间、离婚原因、子女状况等; 3、写明子女抚养情况包括抚养权归属、给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子女探视等; 4、写明财产明细以及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应具备哪些条件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孩子的基本信息及抚养权归属;一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不直接抚养方所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其他有关抚养过程中的应约定的事宜。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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