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如高考、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如不赡养老人、遗弃孩子、包养情妇等。 5、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有违纪情形,违法犯罪行为,在学校被处分的行为的。 8、提供虚假材料、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