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合作社的出资按照章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最低额,也不需要验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养殖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