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属就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障卡:军人和军属持有医疗保障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就医,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住院证明:如果需要住院治疗,军属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和病历资料; 3、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军属需要填写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并提供医疗费用发票、收据等相关材料; 4、军属身份证件:军属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5、军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军人的军队介绍信、营业部门证明等; 6、其他材料:如特殊病历、病历复印件等。 军属就医流程一般如下: 1、就医登记:军属前往所在地区的医院或军队医院进行就医登记,需要提供军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军官证或士兵证、军队家属证等相关证件; 2、病历记录:医生将军属的病情进行记录,包括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3、诊断治疗:医生对军属进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4、交费结算:军属在医院就诊后需要进行交费结算,可以使用医保卡、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报销报账:军属可以根据医疗保障政策进行报销或报账,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费用发票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对于军属就医所需的具体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医院规定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